《海商法》和《港口法》将于今年重新修订

03-02

文章摘要:<正>本刊讯2月21日,交通运输部发布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 022年立法计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海商法(修订)》和《港口法(修订)》被列为"年内完成部内工作或者公布的立法项目"。其中,《海商法(修订)》由法制司会同水运局、国际合作司、海事局、救助打捞局、大连海事大学,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;《港口法(修订)》由水运局负责起草,综合规划司、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、海事局、长江航务管理局、珠江航务管理局参加,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,形成送审稿后适时报送国务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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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分类号:D922.294;D922.2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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